各二級學院、直屬系:
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學校能夠更好的學習、生活,現進行2007-2008學年學雜費減免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減免對象:
本科二、三、四年級和高職二、三年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具體要求:
參照《學生手冊》(2007年8月修訂版)《上海電力學院困難學生學費減免實施辦法》規定。
三、學雜費減免标準:
按照[2004]滬電院學字第12号文件規定并經院長辦公會議讨論決定:減免額以班級為單位進行,高職4500元/基準班,本科3000元/基準班。
班額及系數折算:
1、以35-40人(含35、40)作為一個基準班;
2、其它班級:
超過40人以上,系數為1.1(高職4500×1.1、本科3000×1.1);
30-35人(含30),系數為0.9(高職4500×0.9、本科3000×0.9);
25-30人(含25),系數為0.7(高職4500×0.7、本科3000×0.7);
低于25人以下,系數為0.5(高職4500×0.5、本科3000×0.5);
四、具體操作流程
1、在10月16日----10月23日,請各院、系學生在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頁中下載申請表格《上海電力學院減免學雜費申請表》(網址是:http://xsc.web.shiep.edu.cn/DNet/ZhuXueCenter/),認真填寫後将個人申請表及輔助證明材料交至輔導員處,向各自學院、系提出減免申請。
2、各學院、系對本院、系學生貧困情況應認真摸底核查,并在10月26日前确定減免對象,将加蓋二級學院、直屬系公章的《減免學雜費彙總表》一式兩份送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發送電子版至三suepqgzx@126.com。(彙總表請至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表格下載處下載,注意需要填寫各班級人數一欄表)
五、其它
在減免評定的具體工作中,各院、系可根據各班的具體情況,對各班的減免額度在各自院、系内部作适當調整,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較多的班級作适當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