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經 (甲方)及定向培養研究生(丙方) 本人同意, 2015 年上海電力學院(乙方)為甲方招收定向培養研究生壹名,學習專業 ,全日制學習,學制2.5年。經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一、培養與管理:
丙方在學期間,培養、管理、住宿等條件與我校同專業研究生相同,但不享受研究生獎學金。丙方在入學時隻轉臨時黨團組織關系,其人事、工資、戶口、檔案、醫療、保險等關系均保留在甲方。
丙方在校期間,乙方按有關專業的培養目标進行培養,并按學校制定的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的有關規章制度。丙方完成學業,符合要求,乙方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發給畢業證書并予以辦理學位申請。
丙方若因故(包括違紀、病退、學習成績不合格和超過規定學制等)不能完成研究生培養計劃,乙方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由甲方安置中途辍學的丙方。
二、培養經費:
定向培養研究生的培養經費由甲方負責。甲方付給乙方的培養費每生每年 捌仟 元,培養費按學年付清後,再辦理當學年研究生注冊手續。較大的特殊開支(如實驗費等),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就業
丙方畢業後,乙方将丙方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直接交由丙方/寄給甲方(請選擇一項,劃去另一項),丙方由甲方負責安排工作。
四、甲、乙、丙三方自願遵守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經三方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上海電力學院 丙方:定向培養
研究生處 研究生
代表: 代表: 簽名:
(甲方人事部門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