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系團總支: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16号文件精神,深入發現、挖掘大學生先進典型,樹立我校大學生群體内的先進榜樣,展現我校青年學生嶄新的精神風貌,以更好的姿态迎接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到來,根據共青團上海市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聯合發出的《關于評選表彰2007-2008學年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集體的通知》的精神,上海電力學院學生工作部和共青團上海電力學院委員會決定今年繼續在學校内開展上海電力學院、上海市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集體的評選推薦活動,具體評選程序按照《上海電力學院學生手冊――大學生先進個人、先進集體評選辦法》。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評選推薦對象
評選、推薦的對象為二、三、四年級本科、研究生、高職學生
二、 評選時間
2008年10月7日-10月27日
三、 評選推薦标準
校級先進個人、先進集體評選标準請參考《上海電力學院學生手冊――大學生先進個人、先進集體評選辦法》,上海市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集體應獲得校級先進個人/集體稱号。
四、 評選推薦名額
(一)上海市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集體的評選
1、我校将推薦的上海市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集體名額
上海團市委和教委根據我校2008年7月前在校學生數和班級數來核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名額和先進集體名額。優秀學生名額為2008年7月前在校學生數的1.5‰(15名),優秀學生幹部名額為2008年7月前在校學生數的0.5‰(5名),市級先進集體名額為學校班級總數的1%。先進集體的評選範圍包括班集體。
2、各二級學院、系推薦的名額分配标準是:
各二級學院、系根據評選、推薦對象的學生數的1.5‰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法)進行推薦,學生數不到250人的可以推薦一名,先進集體各院、系原則推薦一個班級。據此,各院、系推薦的“上海市優秀學生”的推薦名額為:
能環學院3名、電自學院4名、管文學院3名、計信學院3名、直屬外語系1名、直屬數理系1名、國際交流學院1名
“上海市優秀學生幹部”的推薦名額原則上各院、系最多推薦1名。
(二)上海電力學院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學生标兵、優秀學生幹部标兵和先進集體的評選
1、名額核定
1)校團委分别根據各二級學院學生總數的4%、2‰核定各二級學院“優秀學生”、“優秀學生标兵”名額;
據此,各院、系“優秀學生”的初選名額為:
能環學院50名、電自學院79名、管文學院59名、計信學院50名、直屬外語系27名、直屬數理系9名、國際交流學院23名、研究生3名
各院、系“優秀學生标兵”的推薦名額為:
能環學院2名、電自學院4名、管文學院3名、計信學院2名、直屬外語系1名、直屬數理系1名、國際交流學院1名
2)校團委分别根據各二級學院學生總數的0.5%、0.5‰核定各二級學院“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學生幹部标兵”名額;
據此,各院、系“優秀學生幹部”的推薦名額為:
能環學院6名、電自學院10名、管文學院7名、計信學院6名、外語系3名、數理系1名、國際交流學院3名、研究生1名。
各院、系“優秀學生幹部标兵”最多推薦1名。
3)全校先進集體的名額為全校班級數的15%,全校總共将評32個班級。據此,各院、系先進集體的名額分配為:
能環學院6個、電自學院8個、管文學院7個、計信學院5個、外語系3個、數理系1個、國際交流學院2個、研究生1個。
以上所指學生數、班級數均不包括一年級新生數和一年級的班級數,具體推薦名額列表如下:
院、系 | 市優秀學生 | 校優秀學生 | 校優秀學生幹部 | 校先進集體 |
能環學院 | 3 | 50 | 6 | 6 |
電自學院 | 4 | 79 | 10 | 8 |
管文學院 | 3 | 59 | 7 | 7 |
計信學院 | 3 | 50 | 6 | 5 |
外語系 | 1 | 27 | 3 | 3 |
數理系 | 1 | 9 | 1 | 1 |
國交學院 | 1 | 23 | 3 | 2 |
研究生 | 3 | 1 | 1 |
五、 評選推薦方式
上海市先進的評選由學生自主申報,經各二級學院、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推薦,學工部、校團委初評後,報校黨委審核。
上海電力學院優秀學生的評選工作在院、系黨總支的領導下由年級輔導員、班主任會同班委組織開展;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學生标兵、優秀學生幹部标兵的評選工作由院、系團總支、學生會,校團委、校學生會組織開展。
六、 評審推薦的時間安排
1、10月7日―10月15日:組織上海市級和校級先進個人和集體的申報、評選工作,申報表從校團委主頁上下載;
2、10月16日,各二級學院、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在院、系黨總支的領導下進行初審、推薦;
下午16∶00前将市級和校級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名單以及申報表交至校團委;同時受推薦的上海電力學院優秀學生标兵、優秀學生幹部标兵、先進班集體和上海市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還需遞交一份字數不少于1500字的申報材料打印件及電子版;
3、10月21日,學工部、校團委初評校級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名單;召開
校團委委員擴大會議評選上海市級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名單;
4、10月22日,學工部、校團委審核校級、市級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名單;
5、10月23日―10月26日,名單公示;
6、10月27日,提交校黨委審核先進集體、個人名單;
六、表彰及獎勵
學校将在“一二・九”期間召開表彰大會,給予物質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
共青團上海電力學院委員會
上海電力學院學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