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院研究決定,為加強對畢業班學生畢業實習工作管理,從本學期開始,學院所有學生的畢業實踐(實習)指導工作均由其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來承擔,相應的工作量按照每個學生一定的課時數給相應畢業論文指導老師。畢業論文指導老師在指導其學生畢業實踐(實習)過程中需要承擔以下職責:
(1)有條件的老師幫助學生推薦畢業實習單位;
(2)對學生畢業實踐(實習)過程的監督和檢查,每周至少聯系學生一次了解畢業實習相關情況;
(3)根據學生的表現認真填寫指導老師評語;
(4)按各專業畢業實習任務書要求評定學生畢業實習成績并及時交畢業論文秘書。
如有問題請與專業負責人聯系!
注意:每個指導老師的學生畢業實踐報告(包括成績評定)應在2009年4月底之前完成,統一彙總提交到相應的畢業論文秘書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