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victor伟德官网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關于本學期期末考試試卷上交的通知

管理與人文學院關于2008-2009第1學期期末考試試卷上交的通知
2008-2009第1學期期末試卷命題工作于本周正式啟動,現将有關具體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考試試卷分類:
按照課程性質分有考試、考查2種
按照考試時間段分,考試種類一共分6種:
(1)16周考的重修班考試
(2)16周考的畢業班免聽選考考試
(3)17周考的考查性質課程考試
(4)18周考的考試性質課程考試
(5)下學期第0-1周的非畢業班免聽選考考試
(6)下學期第0-1周還會有以上(1)(3)(4)類型考試中的補考和緩考考試。
所以,對于(1)、(3)、(4)類型考試,要求各任課教師出A、B兩套不同試卷分别供正常考和補緩考使用。
(2)、(5)類型的免聽選考考試,如果本學期沒有開班的,隻需要一套試卷即可;如果免聽選考的課程本學期同時有正常班級或重修班級開課的,考生将在下學期跟正常班級或重修班級補緩考一起考試,不用單獨出試卷。
 
二、關于試卷内容要求:
1、  根據我院學科特點,試題類型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
1)        填空
2)        選擇(單選或者多選)
3)        名詞解釋
4)        簡答題
5)        問答題
6)        分析論述題
7)        計算或證明題
8)        案例分析題
為避免試題單一,學院要求每份試卷試題至少包含以上題型中的4種。杜絕對過往學期的試卷不加任何改動重複使用的行為。
2、  嚴格控制A、B卷内容重複率(A、B卷重複率分值不得超過30%)。
3、  同一課号(前7位相同)原則上需嚴格使用同一試卷。在10月30日提前申請分卷的除外。特别說明:平涼、南彙因同一課号課程的排考時間不盡相同,應分别出卷。
4、不同課号(前7位不同)原則上需使用不同的試卷。在10月30日部分申請合卷的課程,均未獲得教務處批準。
 
三、關于試題題量要求:
根據考試性質不同,考試時長不同的特點,現要求:
考查課按90分鐘題量出卷;
考試課按120分鐘題量出卷;
 
四、對試卷格式的要求:
1.       試卷擡頭需填寫完整,包括:
(1)學年學期(2008-2009學年第1學期)
(2)完整的前7位課号,不需要9位課号。
(3)完整的課程名(參考教學任務書)。嚴禁用縮寫,如“西經”、“毛鄧三”等不規範的課程名。
(4)開課學院統一寫:“管理與人文學院”,不寫系别
(5)開、閉卷選項,每頁試卷都要标注(務必保證一套試卷的開、閉卷要求一緻,嚴禁類似于首頁開卷、第二頁閉卷等現象)開卷要注明開卷物品,如:教材、筆記、作業本等。
(7)注明A,B卷選項
(8)頁碼
(9)校區
2.       标準答案注明A、B卷
3.       出卷請嚴格按照教務處有關規定出卷,字體統一使用5号宋體。試卷留足答題空間,考試期間将不再下發答題紙。
 
五、關于試卷上交的要求:
整個環節請注意試題的保密工作。打印廢紙要銷毀、試題電子版本不要留在公用電腦中,删除後要清空回收站。
1.       教師出卷應嚴格按照試卷内容、題量、格式的要求進行,盡量減輕教研室主任的審核負擔。出卷教師在規定時間内将試卷和标準答案的打印稿及電子版本交給教研室主任(專業負責人),經由專業負責人(教研室主任)審核。
2.       專業負責人(教研室主任)參考《08091選課情況表 試卷上交登記表 11.19》、《08091免聽選考試卷上交登記表》(另附)來收取試卷。檢查試卷圖文清晰、格式規範、打印字體、答題留空,答案完整等(特别提醒:試卷上不要出現答案)。審核無誤後,将試卷、标準答案的打印版本交給分管教務員,教務員不接觸電子版本,不參與打印與審核。
3.       特别說明:如果該課程已建立題庫,則既可以采用題庫中的試卷,向專業負責人(教研室主任)注明即可,不必再出試卷;也可以出新的試卷,要求同第1條。
4.       如果該課程在10月30日的“考試方式摸底”中有意向采用非筆試,則不必再出試卷。具體要求見《管理與人文學院關于非筆試考試的規定》。 /gw_web2.0/pubinfo/detail.asp?Id=1165
5.       相關表格下載:校園網-教學在線-表格下載-選課與考務中心 欄目
http://jwc.web.shiep.edu.cn/show.asp?id=1767 試卷樣張(A4)及注意事項
http://jwc.web.shiep.edu.cn/show.asp?id=948 标準答案和評分标準A4紙
6.       時間要求:
(1)出卷教師在第13周周五(11月28日)前将打印稿及電子版本(或者非筆試申請表)交教研室主任(專業負責人);各教研室可根據自身情況統一安排時間專人收取。
(2)教研室主任(專業負責人)在第14周周五(12月5日)前将試卷打印稿、非筆試申請表交分管教務員。
逾期按學校相關制度處理。
 
六、關于取消學生考試資格的說明:
本學期學生未交作業量達作業總量1/3,或曠課達總學時1/3(所點名缺席總學時需達到該課程總學時1/3及以上)的學生無考試資格。請任課教師将無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填入《取消考試資格學生統計表》與試卷一并上報,并通知到學生本人。
 
請各位教師認真做好期末考試試卷的各項工作。
 
                                     管理與人文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Baidu
sogou